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保险法》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由各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医疗费用水平和财政经济承受能力确定,并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法律依据: 1.《医疗保险法》第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水平,逐步扩大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保险待遇标准。” 2.《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各地应当根据当地医疗费用水平和财政经济承受能力,制定本地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基本制度,包括保障范围、费用支付标准、筹资办法和管理模式等。” 3.《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各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标准。” 因此,异地报销农村合作医疗比例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而是由当地政府和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