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是否需要在审查批捕时讯问嫌疑人?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查批准逮捕时,检察机关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特别是在对逮捕条件有疑问、嫌疑人要求陈述或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下。此外,检察机关还可以询问证人和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必要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要求。 法律分析 检察机关在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等情形下,可以讯问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拓展延伸 审查批捕程序中检察院讯问嫌疑人的必要性与影响 审查批捕程序中,检察院讯问嫌疑人的必要性与影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讯问嫌疑人可以提供重要的证据和线索,有助于确认案件事实和嫌疑人的罪行。通过讯问,检察院可以深入了解嫌疑人的心理状态、犯罪动机和作案手段,从而更好地制定侦查策略和调查方向。此外,讯问还可以帮助检察院评估嫌疑人的可靠性和可信度,以便在审查批捕决定中做出准确的判断。然而,过度讯问可能导致嫌疑人的权益受损,甚至引发虚假供述的风险。因此,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应权衡利弊,确保讯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保护嫌疑人的权益,并确保审查批捕决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结语 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讯问嫌疑人的必要性与影响备受关注。讯问可提供重要证据和线索,确认案件事实和嫌疑人罪行。深入了解嫌疑人心理、动机和手段,制定侦查策略。评估嫌疑人可靠性,确保审查批捕决定准确。但需权衡利弊,保护嫌疑人权益,避免虚假供述。确保讯问合法、合理,维护审查批捕决定公正准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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