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恋爱期间的借款是否应该返还 |
释义 | 在恋爱期间借款是否需要偿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通常情况下恋爱期间借款是双方自愿行为,因此不需要偿还。但如果其中一方要求偿还,则可以视为对另一方的无偿赠与。为了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你可以提供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证据。在借款返还纠纷中,当事人需要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法院会调查收集证据并全面审查核实证据。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当事人可以起诉, 法律分析 在恋爱期间,如果借款,是否应该偿还?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恋爱期间,借款通常是双方自愿行为,如果其中一方要求偿还,则可以视为对另一方的无偿赠与,因此不需要偿还。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的,需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类型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借款返还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借款返还纠纷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起诉?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借款返还纠纷起诉后法庭答辩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五、借款返还纠纷起诉后可申请延期举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借款和无偿赠予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正常情况下恋爱期间的借款应该返还,如果当事人不能证明双方曾经建立过借贷关系,因为分手要求对方返还谈恋爱期间受赠的这些财物,一般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财物,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能要求受赠人退回。 结语 在恋爱期间借款是否应该偿还一直以来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借款是双方自愿行为,则不需要偿还。但如果要求对方返还借款,需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类型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在借款返还纠纷的举证责任方面,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证据,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而借款返还纠纷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起诉,包括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最后,在起诉后法庭答辩流程方面,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