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佛山拆迁补偿标准详细解读
释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措施,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此外,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拓展延伸
    佛山市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解析
    《佛山市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解析》是一篇详细解读佛山地区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的文章。在佛山市,拆迁是一个重要的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涉及到许多居民的利益。本文将深入分析佛山市的拆迁政策,并解释其中的补偿标准。我们将探讨拆迁的法律依据、拆迁的程序和流程,以及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通过对佛山市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的解析,读者将了解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以及在拆迁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希望本文能够为读者提供有关佛山市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的全面解读,使其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拆迁问题。
    结语
    通过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解读,我们了解到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房屋征收决定中应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内容,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支持与奖励。通过《佛山市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解析》的详细分析,读者将深入了解佛山市拆迁政策的法律依据、程序与流程,以及具体的补偿标准。希望本文能够为读者提供全面的佛山市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解读,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拆迁问题。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15:4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