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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管没收的物品能否取回?
释义
    违章者经城市管理规定合法处罚后,可以要回城管没收的工具。城管部门对没收物品有4种处理方式:归还当事人、交给福利部门、销毁不便保存物品、申请拍卖或回收。
    法律分析
    一、城管没收的工具,在违章者根据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是可以要回的。
    二、城管部门对依法实施扣押或没收的物品主要有以下4种处理方式:
    1、违章者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扣押物品归还当事人;
    2、扣押后决定没收的蔬果、食品等,在当天运送给社会福利部门,由福利部门开具接收证明;
    3、暂扣的横幅、纸箱等不便保存、无经济价值的物品,则当场销毁;
    4、依法决定没收的或当事人未接受处理的扣押物品,由当地城管部门向市财政局申请处理,在上级财政部门核准同意后,请物价部门进行估价,有拍卖价值的进行公开拍卖,无拍卖价值的经粉碎破坏后交废品回收公司回收,所得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拓展延伸
    城管没收的物品如何追回?
    要追回城管没收的物品,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首先,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城管执法的权限和程序。其次,收集证据,包括没收通知、物品清单、目击证人等,以支持您的主张。然后,与城管部门进行沟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和解释。如果城管部门拒绝返还物品,您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在申诉过程中,要保持沟通畅通,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如果申诉未果,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司法保护。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意见和指导。请注意,具体策略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因此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结语
    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违章者在接受行政处罚后,可以要回城管没收的工具。城管部门对没收物品有多种处理方式:归还当事人、捐赠给福利部门、销毁无价值物品、拍卖有价值物品并上缴国库。若您希望追回没收物品,建议查阅相关法规、收集证据,并与城管部门沟通并提出申请。如有必要,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法院提起申诉或行政诉讼。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操作策略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地区法规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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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0: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