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张家口市身份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张家口市身份证的办理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申请人需携带户口薄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并拍摄本人人像;需缴纳身份证制证费用;最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派出所,凭借收费单据领取本人身份证。这一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进行。第七条规定了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规定了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九条 法律分析 张家口市身份证的办理步骤如下: 1. 携带本人户口薄到当地派出所申请; 2. 拍摄本人人像; 3. 缴纳身份证制证费用; 4. 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派出所,凭借收费单据领取本人身份证。 二、张家口市身份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申领表; 2. 户口簿; 3. 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此外,在办理过程中,还需提供本人实际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材料清单可向当地公安局咨询。 若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查阅当地公安局发布的《身份证办理指南》。 结语 以上是张家口市身份证办理的步骤及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需携带本人户口薄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并缴纳身份证制证费用。办理完成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派出所凭收费单据领取本人身份证。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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