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无因管理是指什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的无因管理是指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进行管理的行为。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管理事务支出的费用,同时受益人应给予适当补偿。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为他人管理或服务的事实、基于避免他人受损的目的、无法律或合同上的义务、行为不违反法律。根据民法典规定,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费用并获得补偿。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无因管理是指什么 民法典规定,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他人利益损失,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 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约定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 被他人管理事务的人称本人或被管理人。 由于无因管理的发生,管理人对本人有管理费用的返还请求权,在双方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是: 1、有为他人管理或服务的事实; 2、基于避免他人受损的目的; 3、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 4、行为不为法律所禁止。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造成管理人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结语 无因管理是指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管理人为了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进行的管理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同时,若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也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有为他人管理或服务的事实、基于避免他人受损的目的、无法律或合同上的义务以及行为不违反法律。根据以上规定,无因管理确保了管理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了公平与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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