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因管理不当损害赔偿并无法律规定。但是根据侵权的原则来说,因为无因管理不当导致被管理人遭受损失的,无因管理人需要因此承担责任,因为这属于侵权。 一、无因管理不当的赔偿责任认定 认定无因管理不当的损害赔偿责任,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应以一般人的标准和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 依一般分析,管理人在管理事务中必须以合理的、有利于本人的方式进行,承担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违反这种义务而损害本人利益的,必须向本人进行赔偿;违反这种义务导致管理人自己受到损害的,不能向本人主张赔偿。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减轻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即管理人为避免本人的身体、名誉或者财产所遭受的紧急损害,而进行事务管理的,对于因此而对本人所产生的损害,除非其有恶意或重大过失,不负赔偿责任。 (二)无因管理中不当损害的起因,在实践中除了管理人的疏忽大意外,还表现为管理人不当的管理方法。 二、民法典无因管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所以无因管理的受益人有可能要承担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