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并购有什么程序: 1、企业决策机构作出并购的决议。 2、确定并购对象。 3、尽职调查并提出并购的具体方案。 4、报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5、进行资产评估。 6、确定成交价格。 7、签署并购协议。 8、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 9、发布并购公告。并购完成后,并购双方通过有关媒体发布并购公告。 并购指的是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并购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实现生产集中和经营规模化;有利于减少行业内的过度竞争;与新建一个企业相比,企业兼并可以减少资本支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