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罪的辩护词内容如下: 1、首部 (1)标题,在首行写明辩护词。 (2)呼告语。 (3)前言,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即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出庭的根据,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的工作、辩护内容的来源,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2、正文 (1)辩护的理由、观点。 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被告人量刑情节等方面的辩护观点,进行充分阐述。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应予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 (2)结束语 对辩护词进行归纳,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即无罪,二是向法庭提出的对被告人处理建议。 3、尾部 辩护人署名,注明发表辩护词的时间。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