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违章停车被贴罚单或者收到违法信息告知以后,应该按照要求主动接受处理。接受处罚时候,请带上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停车驾驶员,或者经办人的驾驶证。通知单上一般有15天以内主动处罚的要求。超过时间接受处罚不会加大处罚力度也不会增加处罚金额。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用于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作出的处罚,城管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用于机动车在城市非机动车和人行道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作出的处罚。不管是去交警队的处罚还是去城管局的处罚,违章停车的处罚统一是不扣分,罚款执行的是50-200元的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150元的处罚金额。特殊情况下,第一时间赶到交警队或者城管局,找到执法的经办人,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接受处罚,一般会有从轻处罚5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二)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故意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 第四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