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离婚是否需要提供户口本?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离婚时可以替代户口本的两种方法,即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证明和凭借集体户口汇总个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复印件办理。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包括夫妻双方要订立好离婚协议书、亲自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等步骤。另外,如果离婚原因包括重婚、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离婚时无需提供户口本,实际上有两种方法可以替代户口本。 1、可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证明,凭借户籍证明也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凭借集体户口汇总个人的户口卡片或是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复印件办理。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夫妻双方要订立好离婚协议书,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合意; 2、订立好离婚协议书之后,夫妻双方要亲自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应当出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并提供夫妻双方各三张两寸的证件照片; 3、申请完成后,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查; 4、对于审查通过的,男女双方可以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综上所述,自愿离婚没带户口本是可以的,可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证明,凭借户籍证明也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订立好离婚协议书之后,夫妻双方要亲自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应当出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并提供夫妻双方各三张两寸的证件照片;夫妻一方有与他人同居,重婚等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语 离婚时无需提供户口本,可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汇总个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复印件办理。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包括夫妻双方要订立好离婚协议书,亲自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提供相关证件和照片。有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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