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写明卖方、买方的基本信息。 2、写明房产的具体位置及购房价款。 3、写明房款的支付方式。 4、写明违约责任。 5、写明合同生效时间。 6、双方签字、盖章,写明合同签订时间。 法条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