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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常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释义
    

法律主观:
    


    常州 公积金提取 分为受理和复核审批两个步骤, 住房公积金 由单位和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所缴住房公积金全归职工个人所有,且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账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关于“常州 公积金 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常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其理由。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中心按照授权审核提取材料,符合条件、材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 复核审批:准予提取并告知,银行或直联支付,不予提取并告知理由。 二、常州公积金提取地点 1、直属 办事 处: 天宁区 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2楼B区综合窗口; 2、武进分中心: 武进区 外环府路36号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3、金坛分中心: 金坛区 南环一路116号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4、溧阳分中心: 溧阳市 体育路8号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三、常州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常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单位与你同比例地存入一份免税收入,可以提取用于房屋相关用途,如果在职时没有用完,退休后也能一次性取出,另外, 住房公积金贷款 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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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5: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