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三)违规参股借贷;(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五)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七)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八)在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中执法不严、徇私枉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