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的担保人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贷款担保人需要的证件:1、担保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担保人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一、债务人跑了债权人会不会起诉担保人 债务人跑了如果担保人及时履行担保义务的,可以免于被起诉,不然担保人可能会被起诉。 一、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保证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保证人应当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在贷款所在地有居住场所。 3、保证人应当拥有良好的征信记录。 4、保证人应当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 5、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6、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7、其他应该具备的条件。 二、哪些人员不能成为担保人 以下人员不能成为担保人: 1、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机构和社会团体不得为担保人; 3、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担保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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