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是什么,若未履行该义务是否会影响理赔?
释义
    法律分析:告知义务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所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包括风险程度、保险标的价值等。若被保险人未能履行告知义务,则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进行减少或拒绝赔偿。但若被保险人没有故意隐瞒、欺诈等恶意行为,也能证明其未告知的情况与事故发生的结果无关,保险公司应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被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如实告知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
    2.《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者欺诈,使保险人无法了解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根据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确定。”
    因此,被保险人在订立交通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若误认为保险标的价值较低或估计风险更小等原因而没有告知,导致保险公司不能了解事故发生前的真实情况,可能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但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故意隐瞒、欺诈等恶意行为,保险公司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8:5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