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二、哪些公司不用交房产税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都是拥有产权者。即,房产要拥有房屋产权,土地要拥有土地使用权。房产税基本上只要不是个人出租的,按租金的12%征收。 也就是说你们办公楼的房产税应该是由出租方来缴纳,你们公司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一般根据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为准。你们公司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也是不用缴纳的。 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就没有缴纳房产税的义务,只要按规定取得发票入账即可,房产税由出租方缴纳; 企业取得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要从租即征,按12%税率缴纳房产税; 企业自用的房屋建筑物要从价计征,按房产余值按1.2%税率缴纳房产税。 三、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