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身份证可以代领,但是要提供相关证明和委托文件;申请办理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根据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的相关规定,领取证件时须由公民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验,无法到场的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居民户口簿、委托书、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领取,公民在收到证件1个月内,携带证件到省内就近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办理。如果本人没有时间领取的话,可以让亲属朋友拿你办身份证时,户籍人员给你领取身份证的条,到办理身份证的派出所就可以领取了。但是记住领取的条千万不要丢了,丢了的话别说是让别人代领,就是你自己去领没有条的话,也会很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