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核对信息。仔细核对证件上的视读信息和机读信息与本人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验证指纹。在领证点通过居民身份证验证设备进行指纹信息比对验证,核验信息一致通过验证。
 (3)签字确认。确认证件上的信息与本人的实际情况一致后,要在申领证存根单上签字确认。
 (4)领取新证,交回旧证。公民在领取新证的同时交回旧证。
 (5)申请免费补证。公民如发现自己领取的二代证证件质量不符合标准或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证件登载项目出现差错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免费重新制证,公安机关应予受理并免费为其重新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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