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年假折算薪资计算是按照其日薪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计算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的日薪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薪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薪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薪资后的月平均薪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薪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薪资收入。实行计件薪资、提成薪资或者其他绩效薪资制的职工,日薪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相关的规章执行。,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章不扣薪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薪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薪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