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租房通过扣缴义务人还是年度? |
释义 | 法律分析:这两种申报方式都能让纳税人享受到减税的优惠,只是一种先享受、另一种后享受而已。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申报简单来说,如果纳税人申请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任职单位每个月给纳税人发放工资时候,会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进行预扣,当月就能享受到减税福利。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由纳税人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次年的3到6月份自行申报办理扣除,按年度扣除额享受减税福利,这种方式下,同样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由纳税人本人在次年的3到6月份,进行汇算的时候统一进行扣除。如果想当月就能享受到减税福利的纳税人,并且有任职单位帮忙预扣预缴,子女教育、学历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都可选择月度申报。如果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或者是不愿意将专项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单位的纳税人,以及没有任职单位帮忙预扣预缴的纳税人,就可选择按年自行申报了。 个人所得税租房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在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扣除;纳税人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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