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购快递被物流丢失,如何赔偿 |
释义 | 网购快递丢失了之后,当事人可以要求货物价值的赔偿或者运费价值三倍的赔偿。我国《邮政法》规定,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物流失去了网购快递,如何赔偿? 网购快递丢失了之后,当事人可以要求货物价值的赔偿或者运费价值三倍的赔偿。我国《邮政法》规定,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我被冒充快递公司理赔诈骗,对知道我的物流信息个人信息,我怀疑快递公司泄露信息物流单号我可以起诉快递公司吗? 冒充快递理赔诈骗的处理是: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或电话,并尽快保留相关的证据,如交易记录、交易界面截图等,提交给警方有助于尽快破案。将骗子的手机号码、微信号、QQ号码、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告诉警察后,警方会马上冻结相关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购被商家威胁 消费者因网购纠纷遭到威胁的,可以报警。因网上购物引发的纠纷也不少,在遇到恐吓威胁等违法行为时,市民可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法律依据:消费者因网购纠纷遭到威胁的,可以报警。因网上购物引发的纠纷也不少,在遇到恐吓威胁等违法行为时,市民可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被物流公司骗路买车,现在想退车 签完购车合同不可以随意退还,但是购车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了允许退车情形的或者法律规定可以退货的情况,在符合退车情形时可以退车,否则退车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网购被骗怎么办? 网购被骗了可以向网购的网站进行投诉或举报,申请网站介入;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当事人应当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向当地公安局网络监管部门报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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