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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嫖娼可不可以成为判决离婚的依据?
释义
    法律分析:
    嫖娼通常可以成为判决离婚的依据,但并不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或者一方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
    嫖娼的法律后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但一般不犯罪;
    2、行为人明知自身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且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依旧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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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