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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营业执照小餐饮经营范围
释义
    法律分析: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也就是餐饮服务许可证,主要作用是保障食品安全。
    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方式如下:
    1、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2、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3、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4、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5、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6、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
    7、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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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9: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