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养老保险金 缴纳是由企业和个人按照当年缴费基数和费率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 费。 月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参保单位职工的缴纳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 个人缴费比例 为8%)。职工参保人员的缴费比例统一为20%。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 基本养老金 ,直至死亡。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