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社保断了三年个人可以按规定补缴: 1、个人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个人名义开账户的,之前一直在缴纳社保,后来中断缴纳社保的,不能进行补缴; 2、曾经断缴,原来有单位的,且单位已经缴纳多年的社保,只是由于下岗或离职,造成了断缴纳的,所在单位要补缴社保,包括断缴后产生的滞纳金,不再受理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费。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