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怎么绑定银行卡 |
释义 | 公积金绑定银行卡方法如下: 1、用户可以选择线下柜台办理业务,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公积金相关账户及信息,按照其线下网点进行办理。 2、用户可以选择在网上办理公积金卡激活操作,直接到选定的银行的官网站上面进行绑卡操作即可。 3、用户可以使用支付宝搜索“住房公积金”,进入(关注)生活号,找到所在地区公积金管理局后进行实名认证,用蚂蚁信用认证一下,最后进入公积金页面绑定银行卡即可。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非住房消费类1、离休、退休(退职);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6、出国、出境定居;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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