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上户口没有母亲的户口本可以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办理婴儿出生登记的程序和所需准备的证明文件。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应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要准备计生部门的“准生证”、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和身份证等证件,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法律分析 可以。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要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拓展延伸 婴儿户口本上母亲信息缺失,如何办理出生登记?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自出生时起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由于种种原因,婴儿的户口本上母亲信息缺失。针对这一问题,相关部门也给出了相应的办理措施。 根据《关于解决部分申请人户口簿上母亲信息缺失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于缺失母亲信息的婴儿,公安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时,可参照以下原则办理: 1.母亲为法定代理人且没有与其他人约定的,按照母亲亲生关系办理; 2.母亲为监护人且没有与其他人约定的,按照监护人亲生关系办理; 3.母亲为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按照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亲生关系办理。 因此,婴儿户口本上母亲信息缺失时,办理出生登记时可参照上述原则进行办理。这也意味着,相关部门已经为解决这一问题给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家长不必过于担忧。 结语 办理婴儿出生登记的程序相对简单,只需要在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文件。一般情况下,办理过程不会太耗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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