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票据法律关系包括票据关系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票据关系是票据法律关系的缩写,是指票据当事人在票据发行和流通过程中,按照相应的票据法律规范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依法实施票据行为时,当事人之间形成票据法律关系。票据的法律关系由主体、对象和内容组成。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指票据法直接规定的法律关系,而不是基于票据行为。与票据关系的区别在于: 1、票据关系是由当事人的票据行为发生的,非票据关系是直接由法律规定发生的; 2、票据关系的内容是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与票据密切相关,权利持有人必须行使权利;而不是票据关系。非票据关系,又称票据基本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