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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上盖发票公章可以吗?
释义
    合同上不可以盖发票章,一般盖合同专用章或者法人公章。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盖的章,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对外签订合同的,要么加盖公章,要么加盖合同专用章,不能仅盖财务章或者发票章。
    一、未开的增值税发票能跨年使用吗
    未开的增值税发票能跨年使用。
    增值税发票一般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一般情况下,企业刚开始领用的发票数量是二十五张,若不够用,可申请增量或增版。增量适用于金额不高,但是开票量大的公司,增版适用于客单价高的企业,这类企业的特点是金额大,但开票量相对较小。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2、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
    3、有私自印制专用发票、借用他人专用发票、向他人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
    5、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二、定额发票必须要盖单位公章吗
    定额发票盖单位公章有用。定额发票需要由开具单位加盖发票专用章,未盖章的发票无效,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和记账依据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注意如下: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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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0:5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