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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什么情形下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释义
    如果你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经常在某股东退出时这个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甚至直接由股东和公司签订的股权回购协议,那么这些行为是否有效呢?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回购请求权如何行使?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如下:
    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发生,公司股东大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
    风险提示:异议股东当在股东会决议之后的60日内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以公平价格购买其持有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如何
    转让流程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股权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可以转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股东应当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后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出资额的记载。
    风险提示: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
    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
    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吗?
    法律咨询解答
    可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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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知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异议回购权的情形以外与公司约定进行股权回购。同时最高法解释对于公司与股东合法的股权回购意思自治,持支持态度。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判例,公司在处于亏损严重无法正常经营,且回购股权会加重公司的经营困难,不利于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情况下,禁止公司回购股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样进行股权变更
    股权变更可以分成三方面:
    一,股东之间的相互转让,根据2018年修正的《公司法》,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不受任何限制。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此转让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具体的流程是股东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进行答复,若未答复,则视为同意转让。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那些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他的股权,不购买的,就视为同意转让。(立法的意义在于维护公司的稳定性,让公司的资金尽量在股东之间流转)
    三,股东向公司转让股权,即我们通常所讲的“退股”,如果发生以下三种情况,股东可以请求退股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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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8: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