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的有哪些 |
释义 | 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的项目如下: 1、个人所得税已扣缴的部分:已经从收入中扣除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金额,不得再进行扣除; 2、个人生活费用:个人的日常生活费用,如食品、住房、交通等开支,一般不能作为扣除项目; 3、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一般不能作为扣除项目; 4、补偿金和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或协议支付的补偿金和赔偿金,一般不能作为扣除项目; 5、外籍人员工资中的津贴补贴: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时,享受的津贴补贴一般不能作为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流程一般遵循以下步骤: 1、确定适用的扣除项目: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政策,确定适用于你的个人情况的扣除项目。这可能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等扣除项目; 2、收集和准备相关证明和文件:根据所选扣除项目的要求,收集和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文件副本。例如,子女教育扣除可能需要提供子女的学校证明、学费发票等; 3、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根据所选扣除项目的要求,填写相应的信息。确保准确填写,并按照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文件的副本; 4、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将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文件副本,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给税务机关。具体的提交方式可能包括线上申报或线下递交; 5、审核和核实:税务机关会对你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进行审核和核实。他们可能会核对你的收入来源、扣除项目等,并可能要求你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或进行进一步的核实; 6、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审核和核实的结果,税务机关将确定你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扣除项目后的最终税前收入。 综上所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资产减值准备;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各种赞助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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