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与其磋商履行方式,期限和数额等。若有抵押或担保,则可与担保人协商以抵偿债务。同时,也可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1、在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并且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时,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磋商有关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事宜。2、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未签订还款协议,债权人可以敦促其履行债务或与拥有抵押担保或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抵押人或保证人协商,以便让抵押人用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