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撤销合同时,需遵循以下规则:1)必须由撤销权人以诉讼程序行使;2)撤销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债权;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失。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的1年内行使;若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失。 法律分析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1)撤销权必须由撤销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应限于债权人的债权。 (3)撤销权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若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后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该内容由 崔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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