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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信能作为合同的解除条件吗
释义
    失信可以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在合同签订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满足条件时解除合同;二是当合同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况时,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三是双方一致同意时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失信可以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当解除条件达成时,合同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李军建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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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11: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