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几名业主租期未到就被清退,租客可以如何处理 |
释义 | 最近,青岛几名业主租期未到就被清退的消息引发热议。首先房东是没有权利的,房屋租赁没有到期,如果让搬出,那么违法租赁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房东赔偿违约损失。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违约,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所以,房东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关系,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八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 (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 (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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