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中代理人应遵循哪些规定 |
释义 | 行政诉讼代理人要遵循的规定有: (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诉讼活动; (2)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活动,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而不能在同一诉讼中代理双方当事人; (4)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 一、起诉离婚可以找律师代理么 起诉离婚可以找律师代理。《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受托人是否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 受托人没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25条的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被诉机关或者其他有义务协助的机关拒绝人民法院向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核实的,视为委托成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