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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的二手房上有他项权利如何处理
释义
    买卖的二手房上有他项权利应在债务全部清偿后办理过户手续,出卖人故意隐瞒二手房已设定他项权利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并由出卖人酌情赔偿买受人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一房多卖赔偿有什么方式
    一房多卖赔偿有以下几种方式:
    1、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所有权。商品房作为房地产,其所有权的转让必须登记,以登记为生效要求。其他买受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买受人可以依法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只是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房屋所有权未转让。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二、开发商跑路了房子被抵押怎么办
    开发商跑了房屋被抵押的情况下,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派出所报案。同时可以将该开发商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民法典房屋一房二卖能否成功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买受人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出卖人签订合同的,出卖人一房二卖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以登记为准。如果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因物权优先于债权,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2)以鉴定合同的先后顺序为准。如果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以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确定合同成立的效力,顺位在先的合同有效。(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出卖人已没有房屋所有权,但是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依旧是有效的,买受人可以此合同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形时,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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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1 5: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