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住院回家报销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外地住院不需要回家报销,出院时可以直接在医院社保结算窗口报销,办理报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2、住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3、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的复印件; 5、入院记录复印件(如急诊或外伤入院需提供); 6、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批复意见。 7、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8、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一、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有哪些?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二、不能使用医疗保险报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三、医疗保险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普遍性。普遍性是指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不应针对特定人群,每一个人都有患病的可能和治疗的必要,不论其身份、地位如何,都有患病可能和治疗的诉求。 2、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技术性。医疗保险相对来讲技术性更为复杂,也就是说,该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不仅是“社会保险”技术的运作问题,而且还涉及医疗、卫生技术的配合和协调。 3、医疗保险的实施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存在交叉性。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需要有医疗保险制度与之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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