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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死亡后,子女抚养权由谁来确定?
释义
    在父母双亡后,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并且愿意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他们有抚养的义务。而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没有这样的能力,那么就没有这个责任了。另外,如果兄或姐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并且愿意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弟或妹,他们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分析
    在父母双亡后,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并且愿意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他们有抚养的义务。而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没有这样的能力,那么就没有这个责任了。
    另外,如果兄或姐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并且愿意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弟或妹,他们有扶养的义务。
    拓展延伸
    父母死亡后,子女抚养权由谁来确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父母死亡后,子女抚养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获得,除非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抚养权或者限制子女抚养权。因此,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子女抚养权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获得,除非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另有约定或者有法律规定。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扶养等权利,父母有扶养、抚养、赡养等义务。因此,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结语
    在父母双亡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并且愿意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他们有抚养的义务。而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没有这样的能力,那么就没有这个责任了。另外,如果兄或姐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并且愿意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弟或妹,他们有扶养的义务。因此,在父母双亡后,有抚养或扶养能力的亲属有责任和义务抚养或扶养未成年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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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6: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