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进行检查应当如何制作检查笔录? |
释义 | 公安机关进行检查时的检查笔录: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检查笔录应当包括检查的事由、范围、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其他参加人员的在场情况;检查的过程和结果;在必要的时候,检查笔录中还可以包括其他对检查情况具有说明意义的事项,比如现场的方位和基本情况图、照片等。 一、鉴定都需要什么手续 1、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清楚扼要说明委托事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职工工伤、有关期限、伤病关系等),简单阐述案情,被鉴定人和/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等。 2、案情: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被告及有无商业保险等情况;其他案件,应说明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 3、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须带有被鉴定人的照片,复印件亦可,用以校对是否为被鉴定人本人,防止冒名顶替,如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等,如为未成年人,则提供户籍材料复印件。 4、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片(X片、MRI片、CT片等)及检查报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报告(如肌电图、脑电图、视听觉电生理等) 5、重新鉴定的,应该在委托书中注明,并提供原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已作损伤程度鉴定的,应提供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 6、需该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予以注明。 7、应注明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数量。 二、发生侵权事故的处理办法 发生侵权事故,除了第一时间自救或者寻求帮助和叫救护车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拍照摄像记录事故现场,还有就是记得报警,因为警察接警后到现场后的形成的材料,如询问笔录、接处警笔录等这些在民事证据种类中属于公文书证,又如警察调取的监控录像、现场拍摄件等这些在民事证据分类中属于原始证据,证明力较强易被法院采信,这些在今后协商不成对簿公堂时都将成为对您非常有用的证据材料,可以帮助法官查明案情正确认定案件事实,保障法院作出公正裁判。另外,还要提醒大家要注意的是,一定要认真检查警察所做笔录、接诊医院所记载入院经过的内容是否和自己所说的一致、是否和客观事实一致,如发现不一致或者记载内容存在歧义等,谨记一定要坚决予以改正,否则,今后可能对您诉讼产生重大不利。总之,做到以上这些,能够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因缺乏证据导致案件基本事实无法查明、双方争议较大的情形出现,才能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 三、什么证据可以把的到检查笔录 辨认笔录属于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证据中的一类,一般认定为鉴定意见类证据。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侦查实验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盖章。 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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