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处理,但奖牌不可分割,奖金可分割。夫妻关系期间,一方获得的奖牌属于个人荣誉权,具有排他性,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奖牌不可以分割,但奖金可以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参加各种文艺、科技比赛和体育竞技活动荣获的奖牌,其体现更多的是一种与人身密不可分的荣誉权,且获奖者独自享有人格权利,具有排他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奖牌奖金的法律归属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归属问题涉及到奖牌奖金的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和收入。然而,奖牌奖金作为一种特殊的收入来源,其归属可能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奖牌奖金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它是在婚姻期间取得的,代表了夫妻共同努力的成果。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奖牌奖金应被视为个人财产,因为它是由个人的才能和努力所获得。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奖牌奖金的归属,考虑因素包括奖金的性质、取得方式、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因此,具体的法律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个案情况来确定。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奖牌奖金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然而,奖牌奖金的归属问题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法院会根据奖金的性质、取得方式和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断。因此,具体的法律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个案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