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再婚 后,原来的 离婚证 是有用的,可以证明你和原配偶婚姻状况的。 离婚 后,不管当事人是否已经再婚,只要不是 复婚 ,其与原配偶的离婚事实是一直延续下来的。保留着可能会省去今后可能遇到问题时产生的麻烦。同时,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离婚证,如果离婚证丢失的,可以先进行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 婚姻登记 机关重新进行 结婚登记 。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