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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被父母注销了怎么办?
释义
    户口注销后的恢复方法包括:1)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假释的人需凭相关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2)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3)入伍的公民在退伍、复员、转业时需凭相关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法律分析
    户口被注销之后,恢复方法分以下几种情况:
    (1)被逮捕、判刑或者劳动教养前属本地常住户口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假释之后,凭劳改、劳教单位开具的释放、解除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2)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需要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3)应征入伍的公民,在退伍、复员、转业时,凭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有关文件)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一)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二)死亡证明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5.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委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
    结语
    户口注销后的恢复方法有以下几种情况:1)被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前属本地常住户口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假释后,凭劳改、劳教单位开具的释放、解除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2)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3)应征入伍的公民,在退伍、复员、转业时,凭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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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