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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处理订婚纠纷的方法
释义
    本文介绍了处理订婚纠纷的方法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的类别:人身纠纷类和财产纠纷类。针对财产纠纷类,文章介绍了法院处理因解除婚约或者终止恋爱关系而引发的财产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包括收缴国库、归还被害人、酌情返还、视情况分别处理等。文章还提到了彩礼的处理原则,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应当返还。
    法律分析
    一、处理订婚纠纷的方法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的类别:
    1.人身纠纷类,这类纠纷通常不被法院受理。
    2.财产纠纷类,针对此类纠纷,法院会依据法律进行相应的处理。
    2、财产纠纷。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法院处理因解除婚约或者终止恋爱关系而引发的财产纠纷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借订立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的财物,收受财物的一方为非法所得,交出财物的一方其财务实质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应判决收缴国库。
    (2)对于以恋爱、订婚之名,行诈骗财物之实的,除构成诈骗罪以外,还应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归还被害人。
    (3)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的,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4)对恋爱或者订婚期间一方主动赠与对方的财物,在婚约解除或者恋爱关系终止时,应视情况分别处理。如为增进感情而赠与对方价值不大的财物,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如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价值较大的赠与,可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不能缔结婚姻的情况下,应允许赠与方主张返还的请求。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二、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结语
    彩礼是男女双方在恋爱或订婚期间所涉及的财物,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则应当返还彩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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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7: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