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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休返聘不得超过2年吗
释义
    退休返聘没有不得超过2年的规定,如果当事人退休2年了,仍然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好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保险等事项。
    一、工伤职工超过退休年龄怎么办
    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后又被用人单位返聘的,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为劳务关系,发生伤害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或者侵权责任人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二、雇佣年龄大的员工要怎样签合同
    雇佣年龄大的员工签订雇佣合同,具体如下: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2、对于60岁以上的受聘人员,如果是雇佣关系的话,用人单位可以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为劳动者购买商业保险作为一种补充;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相应保险,那么员工在雇佣期间发生事故,责任将可能需要由雇主承担。
    三、退休职工的误工费应该从工资中扣除吗
    退休人员受到伤害,是否能主张误工费损失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又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受到伤害后应当可以就实际损失主张误工费;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没有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原则按第一种意见处理,不能主张误工费。
    主要理由是:
    1、误工费是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等主观利益损失量化计算的损失,是受害人实际发生的损失。
    2、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退休人员接受用人单位有聘用、返聘,也没有禁止退休人员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的经营。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也规定,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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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