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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供电合同主体的特殊规定是怎样的
释义
    合同的主体是供电人和用电人。供电人是指供电企业或者依法取得供电营业资格的非法人单位。其他没有资格的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成为供电人。受供电企业委托供电的营业网点、营业所不具有权利能力,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一、供电人不履行主要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供电人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抢修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供电人则不承担民法典所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民法典所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的条件为:
    1、须有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断电的存在
    出现自然灾害等原因并没有引起断电,不应承担民法典所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
    2、须造成经济损失,且经济损失是用电人的
    如果是用电人以外的损失,则不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范围,应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3、“损失”须是由于民法典所规定的断电所引起
    如果不是由于断电所引起,供电人不承担民法典所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
    4、“损失”须是由于供电人没有依照国家规定,“及时”抢修所引起
    如果不属于这一种情况,供电人不承担民法典所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出现民法典所规定的断电,供电人也履行了民法典所规定的义务,即使用电人受到了损失,供电人也不承担责任。
    上述四个条件,应同时具备,不同时具备的,供电人不承担民法典所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自己换电表违法吗
    自己换电表违法。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三、物业与业主停水停电纠纷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对停电停水的,那是违法行为。公共服务是强制缔约,只要没有欠费,就是供电公司与自来水公司也无权停供,而物业公司更没有权利这样做。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两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公司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服务企业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不过,需要注意地是,即使物业是有权停水停电,但都不是因为他是有权,而是因为他是被授权的。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属于涉他条款,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服务企业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其实,物业是可以对业主实行停水停电的,通常分为下面几种个情况中:
    1、业主欠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住宅停水停电。
    2、突遇灾害性事故时,例如,遭遇自然灾害,或维修水电路等。
    3、根据相关行政命令或接供水供电部门停水停电通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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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