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港澳台和华侨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离婚登记的办理对象、条件和所需材料,以及窗口和网上办理的流程。办理时限为证件齐全即可领取离婚证,收费标准为9元/对。办理依据包括《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法典》。 法律分析 一、办理对象 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 二、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三、所需材料 (一)内地居民 1、有效身份证。 2、户口簿。 (二)港澳台居民 1、居民身份证。 2、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 (三)华侨、外国人 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 1、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窗口办理流程 1、初审。 2、受理。 3、审查。 4、登记(发证)。 五、网上办理流程 1、预约申请。 2、按提示填写资料。 3、预约成功。 六、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七、收费标准 1、收费名称: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 2、收费标准:9元/对。 八、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249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1〕98号。 九、办理依据 1、《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2、《婚姻登记条例》。 3、《民法典》。 拓展延伸 涉外港澳台和华侨离婚登记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 涉外港澳台和华侨离婚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为了确保顺利办理,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首先,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是必不可少的,包括护照、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或者华侨身份证。其次,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明文件,如结婚登记证书、婚姻状况证明等。此外,双方的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书、子女抚养协议书等相关文件也是必备的。办理流程一般包括递交申请、审核材料、进行调解或审理等环节。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办理顺利。 结语 涉外港澳台和华侨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文件以及离婚协议书等。办理流程包括递交申请、审核材料、调解或审理等环节。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办理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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