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子是否为夫妻共有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只属于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父母付全款,房产证上名字为子女的,但产权仍属于父母。 法律分析 不一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使是夫妻一方的名字,那麽该房也应当是夫妻共有的;如果这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就归谁所有。 2、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3、父母付的全款(有证据证明是由你父母转账购买的),即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的,但产权仍然是你父母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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